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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编制说明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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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p>

一、单位概况

开江县司法局是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和规划等方面的工作,内设办公室、政治处、法制宣传教育股、公证律师管理股、社区矫正股、计财股、基层股、等7个股室,派出20个乡镇司法所,下属县法律援助中心,县社区矫正中心何公证处3个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职能。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一般收入预算总额为784万元。一般收入预算总额较2017年增加收入20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200万元。
 2018年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784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5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万元,项目支出 125万元。支出预算总额较2017年增加支出20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增加2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上级安排的相关工作等工作的开展。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普法宣传、一村一法律顾问、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方面。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59万元,主要用于司法局工资福利支出(含基本工资、绩效津补贴、社会保障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等)。
       (二)项目支出 125万元,用于2018年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普法宣传、一村一法律顾问、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经费。

四、运行经费情况

运行经费82万元,主要用于用于2018年机关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经费。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 1.4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7.5万元, 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年初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房屋类资产共计3023.8平方米,价值238万元,车辆共计2辆,价值31.38万元。(数据按照上年度部门决算数填列,若没有则填0)

八、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单位重点项目预算有0项目,共计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为0。(以上重点项目以年初预算日常项目进行填列)

当年预算未安排绩效目标。(未安排日常项目预算的单位如下填列。)

九、名词注解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是指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后,各级财政部门依法组织纳入本地区(或本级)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即地方公共财政支出,是指通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相关支出。

3.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附件:开江县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开江县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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