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我县地方性审计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对全县性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重要专项资金及国家、省、市、县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2)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3)向县政府县长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级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乡镇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及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3.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4.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5.县政府部门以及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开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7.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律、政府规章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主要领导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组织审计开江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10)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开江县审计信息系统。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深化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审计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全会及县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提升政治站位,坚守责任担当,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助力“三大战役”,全年组织并完成审计(调查)项目317个,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7351.42万元,科学提出审计建议92条,移送违纪违法线索4件,充分发挥了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二、机构设置
开江县审计局成立于1983年10月,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内设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农业环境资源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法制股、办公室6个股室,下设经济责任审计分局(参公管理)、投资审计中心(2012年3月份批准成立的股级事业单位)和计算机信息审计中心(2012年7月份批准成立的股级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240.8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2.21万元,增长73.20%。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620.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0.44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62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94万元,占57.85%;项目支出261.5万元,占42.1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40.8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2.21万元,增长73.20%。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0.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62.21万元,增长73.20%。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0.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8.77万元,占85.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22万元,占6.97%;医疗卫生支出20.9万元,占3.37%;住房保障支出27.55万元,占4.4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20.4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 支出决算为528.77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3.22万元,完成预算92.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数较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决算为20.9万元,完成预算98.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数较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7.55万元,完成预算98.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数较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0.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95.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88万元,完成预算9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8万元,完成预算9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15万元,增长66.4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支出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未开展,内容保留。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审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74万元,比2017年减少5.03万元,减少12.97%(或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审计业务增加,日??г黾?。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开江县审计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开江县审计局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开江县审计局成立于1983年10月,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内设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农业环境资源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法制股、办公室6个股室,下设经济责任审计分局(参公管理)、投资审计中心(2012年3月份批准成立的股级事业单位)和计算机信息审计中心(2012年7月份批准成立的股级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我县地方性审计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对全县性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重要专项资金及国家、省、市、县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向县政府县长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级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乡镇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及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3.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4.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5.县政府部门以及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开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7.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律、政府规章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按规定对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主要领导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组织审计开江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开江县审计信息系统。
(三)人员概况。
开江县审计局编制人数38人,行政编制14人,参公管理8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人数35人,公务员14人,参公管理6人,事业人员15人。离退休人数1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总数536.9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511.91万元, 非税收入拨款2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数536.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0.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6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1.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01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严格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按时完成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并按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预算编制全面、科学。2018年部门决算、绩效目标填报及年末结余结转都是严格按照县财政局的要求认真完成。
(二)执行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工作进度执行预算,按时足额发放工资,项目资金,严格按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支付相关费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符合规定。
(三)综合管理情况。
(1)预算管理情况:我局预算编制与资产配置相结合;预算编制与具体工作相对应;按照预算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进度合理,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的支出等情况;预算执行的控制有效;决算报告编制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等。
(2)债务管理情况:我局建立管理约束机制,强化债务管理。
(3)资产管理情况:我局建立资产使用责任制;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盘点。
(4)政府采购管理情况:我局按预算和计划组织采购、组织采购活动和执行验收程序合规、政府采购相关档案资料保管完整。
(5)非税收入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按照规定收取非税收入,对非税票据实行统一管理。
(6)绩效评价及依法接受财政监督情况等:根据开财绩〔2019〕2号文件要求,我单位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按照《开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认真开展自评工作,同时我局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了财政预、决算公开,并依法接受财政监督等。
(四)整体绩效。
一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深化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审计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全会及县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提升政治站位,坚守责任担当,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助力“三大战役”,全年组织并完成审计(调查)项目317个,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7351.42万元,科学提出审计建议92条,移送违纪违法线索4件,充分发挥了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我局2018年部门支出与年初预算基本一致,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但预算编制还需进一步细化,针对我局预算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监督制度。严禁超预算和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
2、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和审批,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