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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财政决算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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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1-11月,全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00%。保障了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稳定。

今年以来应急管理工作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安全形势持续向好。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在煤矿安全方面,6月17日,省煤矿安监察局在全省公开肯定我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确定明显成效。8月27日,川东片区煤矿“三项清理”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我县开丰煤矿成功举行,我县在煤矿“三项清理”工作中的做法和成效得到省煤监局和相邻区县的高度认可,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全面、彻底扭转,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二是责任落实明显加强。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抓住季节性重点工作,有的放矢防范安全风险。三是应急工作稳步推进。县应急委已组建完成,共设17个专项指挥部,我局充分发挥应急委办公室统筹作用,加强协同沟通,做到各项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开展、同步研究、同频共振.

二、机构设置

开江县应急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开江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开江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2. 开江县煤矿安全监管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751.774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51.1144万元,增长75.06%。主要变动原因是职能职责调整,应急救灾专项资金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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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我局本年收入合计1751.77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7.1164万元,占46.6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934.658万元,占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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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1.71万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1.7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项目934.658万元,占53.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7.7万元,占43.8%;办公费支出49.4164万元,占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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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751.774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51.1144万元,增长75.06%。主要变动原因是职能职责调整,应急救灾专项资金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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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本年收入合计1751.77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7.1164万元,占46.6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934.658万元,占53.3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58万元,占3.4%;农林水支出(类)88万元,占5.0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1298.16万元,占74.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5.3万元,占12.86%;卫生健康支出34.97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45.74万元,占2.6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7.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7.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59.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万元,占100%。接待11次,接待人数145人。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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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决算明细表

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决算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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