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订全县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依法治县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地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3.指导和监督全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外来企业投诉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全县法律服务市??;4.主管本县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工作;5.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全县"148"法律服务工作;6.负责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全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会同公安机关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组织协调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并依法向有关单位提出减刑或处罚措施;管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7.管理、指导全县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全县司法助理员队伍;8.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固定资产及物资装备等的管理工作;管理指导各乡(镇)司法所财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9.负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全县司法行政干警的人事警务工作和培训工作;承办全县司法行政干警警衔的审报和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的年检注册初审工作;10.组织、指导全县法学理论研究工作;参与指导全县成人法学教育工作;11.负责全县司法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监督管理所属社团组。12.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市司法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主要围绕普法宣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一村一法律顾问等专项业务和脱贫攻坚开展工作。1.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2019年共全年开展院坝法治讲堂225场、街头法治宣传156场、校园法治讲座85场、企业法治宣讲40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15万余份、法律书籍4万余册。2.严格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全年全县在册管理社区服刑人员220余人,重新犯罪率一直控制在1%以下,社区矫正工作成效明显。共开展集中教育学习1060人次,公益劳动805人次。3.着力提升调解工作实效。我局联合各乡镇举办“人民调解员巡回培训班”13场次,共培训人员调解员2000余人次,培训率达99%。全年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3560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4.优化法律服务。新建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1个,在打造的1个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站1个,在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劳动保障等领域增设法律援助点3个。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9件,受理各类来访、咨询(包括代书)人次1500人次。实现51个贫困村免费法律顾问和146个非贫困村法律服务巡回顾问团“全覆盖”,建立工作台账和督查考核机制。全年法律顾问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20场次、修订村规民约15件次、审查合同协议500件次、参与矛盾纠纷调处320件次,建立“法律服务”微信群15个,为全县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二、机构设置
开江县司法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为县财政一级预算拨款行政单位,内设政治处、机关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依法治县秘书处、法制宣传教育股、基层工作管理股、合法性审查股、公证律师工作管理股、计财装备股、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管理股11个股室,下属开江县法律援助中心、开江县公证处、开江县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安置帮教中心、法制教育培训中心4个事业单位,派出20个乡镇司法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1142.08万元,上年结转88.17万元,收入总计1230.25万元,支出总计1230.2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增加163.47万元,增加16.7%、支出增加175.07万元,增加16.59%,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法制办并入本单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年本年收入合计1230.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0.2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年本年支出合计123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6.33万元,占85.05%;项目支出183.93万元,占14.9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30.25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30.2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5.07万元,增加16.59%。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法制办并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0.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75.07万元,增加16.5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0.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87万元,占2.5%;公共安全类支出1002.32万元,占81.48%;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57万元,占7.44%;卫生健康支出47.62万元,占3.9%;住房保障支出57.87万元,占4.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30.25,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30.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共安全(类)***(款)***(项):支出1002.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教育(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0等于预算数。
4.科学技术(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0等于预算数0。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0等于预算数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91.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类)***(款)***(项):支出决算为47.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住房保障(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57.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6.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09.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36.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4.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83万元,占95.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万元,占4.0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8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长25.33万元,增长337.71%,主要原因是本年更新了一台公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5.33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5万元。主要用于执法过程中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相比,持平。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2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外单位联系工作,招商引资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80万元,与 2018年比,决算数增加66.87%,主要原因是法制办并入本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司法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绩效成效显著,管理责任到位,整体目标完成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编制质量好、绩效目标填报准确、行政成本编制控制好,预算执行按时间进度进行、绩效监控跟得上、预决算无偏差、“三公经费”从严控制,预算管理、债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绩效评价等有效开展,并及时依法接受财政监督。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公共安全(类)…(款)…(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单位用于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等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指单位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
5.住房保障(类)…(款)…(项):指单位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