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现将《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管理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开江县行政审批局
2019年7月17日
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管理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工作,切实提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落实好工作责任,经请示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组织领导
(一)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重视政务服务工作,每月至少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调研一次,听取意见、解决问题、协调工作,确保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有效开展。
(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由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或副职兼任,设专职副主任一名(并上报县行政审批局备案),负责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日常工作开展及具体工作任务落实。
(三)按照“思想好、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的要求选派好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服务事项的承办。
二、制度保障
(四)建立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AB岗工作制,并将制度上墙,要求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严格遵守。
(五)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公,除法定节假日外,大厅夏季正常上班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大厅冬季正常上班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人员上班必须按时到岗到位,各便民服务中心统一设置“工作人员去向信息公示栏”,由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对所有工作人员的行踪在“工作人员去向公示栏”中进行公示。
(六)坚持工作人员佩证上岗服务,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台,确保大厅秩序优良、井然有序。
(七)各村(社区)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标牌规范,制度及工作台账完善,代办事项登记齐全,值班值守到位,保障便民服务代办点的功能及作用发挥。村(社区)“四职”干部担任代办员,为本村(社区)群众提供代办服务,免费为群众代办相关事项,便民服务代办点和代办员纳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和考核。
三、窗口运行
(八)确保便民服务中心规范运行,由县行政审批局每月对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并负责通过行政效能视频监控系统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同时,会同相关单位,定期、不定期进行现场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凡发现一次,由县行政审批局进行全县通报并责成整改。被省市电子监控系统、媒体等社会监督力量发现违纪违规事件,年终扣乡镇目标考核分并按程序移交县纪委监委作相关处理。
(九)做好信息公开。将便民服务中心所承办的服务事项在大厅予以公示,包括事项名称、申办材料、办理流程、承办窗口、联系电话、工作人员等基本信息。
(十)凸显服务内容。从整合行政资源和办公资源出发,务必将卫健、自然资源、民政、劳动保障、财税、水利、农业农村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一并纳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每一个窗口必须设立AB岗,避免因缺岗造成群众反复跑路。
(十一)严格登记。台账登记薄规范完善,无工作台账或工作台账登记不规范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成整改。
(十二)提高办事效率。在优化流程、减少环节的基础上,要尽量缩短办结时限,让群众只跑一次路或不跑路。杜绝超时件出现,确保按时办结率、现场办结率达到100%,所办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务必做到实时录入,应录尽录。
四、内部管理
(十三)窗口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切实做到仪态大方、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周到、耐心细致,体现窗口工作人员良好形象。
(十四)坚持对窗口工作人员半年考核,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和政务服务明星评选,建立健全窗口工作人员“优服务、比业绩、争一流”的激励机制。
(十五)对重视建设、运行规范、管理严格、成效明显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由县行政审批局向省、市推荐参与评先选优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