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股室、各商贸流通企业: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开江县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开江商务局
2022年4月22日
开江县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2022年3月31日全国、4月2日全省全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15条措施,根据《开江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江县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开江安办〔2022〕46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近期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立足“两个根本”,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狠抓安全生产15条措施落地见效,督促各股室、各商贸流通企业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层层落实到基层一线,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理直气壮、标本兼治、从严从实、守住底线、责任到人、小心翼翼的原则,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清除各类风险隐患,从根本上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守牢安全生产基本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检查对象
各商贸流通企业。
三、时间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12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各职能股室、各商贸流通企业,全面排查各个行业的整治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对照“15条措施”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情况于5月24日前报局安办,由局安办收集汇总后上报县安办。
第二阶段,排查整治阶段。各地职能股室、各商贸流通企业企业结合自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严格实行措施、时限、责任、资金、预案“五落实”全面整治,确保发现一处整治一处。
第三阶段,督查检查阶段。成立安全大检查专项督查组,由局分管领导带队,采取“四不两直”的形式开展督查检查。对前期发现问题隐患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发现问题隐患均闭环销号。
第四阶段,巩固提升阶段。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总结梳理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各项制度,化经验做法为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检查重点
本次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紧紧围绕安全生产15条措施,在此基础上结合开江商务系统实际,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一)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检查重点。是否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是否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历次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是否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是否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组成员职责清单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是否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是否及时组织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领导班子成员每年是否至少参加1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或调研督导。是否做到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是否制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并照单履行监管职责;是否设立或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的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并严格考核;是否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暗查暗访等工作;是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及时督促指导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检查重点。是否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是否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历次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否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是否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是否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否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三)切实加强劳工派遣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检查重点。用工单位是否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并载明安全、培训等事项;用工单位是否依法保障派遣员工安全权益,配备安全生产防护设施、发放劳动?;び闷?,并告知劳动风险事项;是否定期为派遣员工进行健康检查;是否为灵活用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尤其是各加工企业、小作坊是否组织员工(含临时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四)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检查重点。是否精心组织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对重点场所进行集中整治,采取精准的办法,狠抓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件的处理;是否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大曝光的力度,切实起到威慑警示作用。
(五)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检查重点。是否存在应发现违法线索未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罚;是否明确辖区内企业名单,明确重点检查企业;是否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进一步强化专业执法;是否利用新技术、信息化手段,创新监管方式。
(六)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检查重点。监管人员是否到岗履职;是否有足够力量承担监管任务;是否健全经费保证机制。
(七)重赏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检查重点。是否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否拓宽举报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市民热线、部门举报热线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对重大风险隐患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用好“吹哨人”制度;企业内部是否建立安全隐患、违章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职能股室是否及时处理、依法处理举报,依法?;ぞ俦ㄈ擞泄馗鋈诵畔?。
(八)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的行为检查重点。是否组织学习事故直报制度,各级涉安人员是否熟练掌握事故信息报送制度及要点;检查相关企业、部门是否存在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的行为;抽查事故调查报告,是否对直接负责人和负有管理领导责任的人员,依法依规依纪从严追究责任;对初步认定为瞒报事故的,是否上报上级安委会挂牌督办。
(九)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检查重点。是否将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实施。
(十)安全评价与安全“三同时”专项整治检查重点。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改造、运用和调试项目安全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生产和使用。2.商贸流通企业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
(十一)行业乱象专项整治检查要点。1.检查在建项目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无证先建的情况。2.暗访商贸流通企业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3.是否存在查而不改、改而无效的现象。
(十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检查重点。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专题,拟定检查内容包括:1.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并全面推行;2.是否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3.是否按规定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4.是否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5.商贸流通企业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是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6.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7.商贸流通企业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8.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10.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后上岗作业;11.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12.是否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13.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14.是否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15.经营场所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16.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是否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禁止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疏散通道;17.商贸流通企业进行吊装、动火、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是否进行技术交底,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18.是否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19.商贸流通企业是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20.商贸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是否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是否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是否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是否如实记录在案;21.商贸流通企业是否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22.商贸流通企业是否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是否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预案是否按规定备案和修订。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能股室、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好安全大检查行动,要结合本行业实际,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安全生产“15条措施”落到实处。我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由郑琼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压实安全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各职能股室、各商贸流通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压实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确保把整治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理念,严格按照“四铁”和“四不放过”要求,增强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严格监管执法,绝不搞下不为例,绝不以整改代替处罚、以处罚代替监管,对在集中整治期间因工作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并从严追究。凡在督查检查过程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挂牌督办,对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一律按照《达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保障支撑,全力攻坚整治。要把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强化政策支撑和制度创新,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企业的沟通对接,协同推进大排查期间各项任务落实,加大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做到整治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坚决防止出现“两张皮”现象,确保取得务实成效。
(四)强化监督执法,严肃考核问效。各职能股室要切实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监管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移交相关职能顶格处罚。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对大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此项工作将列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时跟踪问效。
(五)做好应急准备,规范信息报送。各职能股室、各商贸流通企业要结合工作实际和汛前准备,按照“五预”工作要求,及时风险研判,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突出“精、专、快”,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操性;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调度,动态掌握有关工作情况,按规定及时报送灾害事故信息,坚决避免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各商贸流通企业转兼职救援队伍要加强实战演练,备足应急物资,随时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遇有突发情况能够快速出动、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