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处):
为推动社会救助工作“依法、规范、精准、高效”开展,现就进一步规范完善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文书(以下简称行政文书)使用通知如下:
一、充分提高认识
行政文书是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工具。民政部门在受理、审核、审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过程中运用规范的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文书是全面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最低生活保障规范管理、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更是民政领域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文书的制定、完善和使用工作,用行政文书的标准化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规范化。
二、规范完善文书
各地要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和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法规政策规定,参考附件所列的行政文书(样表),以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为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文书。对于确需困难群众填写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诚信声明及委托授权书,在确保规范的前提下,要尽量简化表格内容,做到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填写。深入推进“互联网 救助”,积极推进最低生活保障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审批,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面加强应用
各地要将推行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文书作为加强最低生活保障规范管理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重要举措,认真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全面应用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文书。同时做好归档管理。省厅将把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文书制定和使用情况,纳入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范围,加强监督检查。
四川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