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各入驻部门窗口、各下属事业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行政许可分级审批制度》印发你们,请遵照实施。
开江县行政审批局
2022年8月20日
?行政许可分级审批制度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审批服务提质提速提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行政许可分级审批制度。
一、分级审批依据
建立“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综窗服务模式,对行政审批的各个环节进行标准设置,统一工作标准、办事流程、办理时限。
二、分级审批范围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统一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的211项行政许可事项(主项255项,子项330项)。新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实行“容缺审批承诺补齐”方式的审批事项参照执行。
三、分级审批权限
结合事项复杂程度、审批风险程度和廉政风险等因素将审批权限分为四级:县政府领导审定、局主要领导审定、局分管领导审定、股室负责人审定,以《分级审批事项一览表》(详见附件)明确分级依据和审批流程,从而精简审核层级,压缩办理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县政府领导审定2项(分别为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校车使用许可),局主要领导审定176项,局分管领导审定78项,股室负责人审定132项。其中: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主项1项、子项4项)由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审核、发证;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主项1项)由省级、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用审批(主项1项)因多年无人申请,事项已搁置办理。
附件:1.开江县行政审批局投资建设股分级审批事项一览表
2.开江县行政审批局市场准入股分级审批事项一览表
3.开江县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股分级审批事项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