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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商务局关于在商务系统推行企业内部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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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室、各商贸流通企业、各快递物流企业:

为精准发现安全隐患,有效防范事故风险,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充分调动广大企业一线员工参与企业安全管理、报告安全隐患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23〕2号)《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省推行企业内部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工作的通知》(川安办函〔2023〕78号)和《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推行企业内部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工作的通知》(达市安办〔2023〕34号)《开江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推行企业内部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工作的通知》(开江安办〔2023〕62号)文件要求,现就推动建立企业内部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的重要体现。各股室、各行业企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推动企业建立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对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效率、推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要以更严的要求、更高标准、更细举措推动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企业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鼓励支持企业一线员工积极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和风险防范,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完善工作制度

(一)健全完善企业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各股室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本行业所有经营企业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省推行企业内部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工作的通知》规定的两个时间节点(7月底和8月底)完成建立企业内部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并实施奖励。奖励制度应明确受理隐患报告的企业部门(机构)、报告方式及事故隐患报告清单及奖励标准等。各企业应将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列入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让一线员工明白“向谁报告、报告方式、报告内容、报告有奖”等内容。达州玖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及市外的泸州老窖股份、北方化工、泸州机场等企业先行先试,建立运行企业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举报激励管理制度(见附件1、2、3、4), 取得较好成效,各企业可结合实际参考建立。

(二)建立企业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公告牌。要督促指导各企业在醒目位置或重点区域设置企业内部隐患有奖报告公示牌(公告牌尺寸不得少于1.2米 c 1.8米,推荐采用蓝色底板,文字颜色采用白色,字体与公告牌相适应字体,模板可参考附件5)。企业内部隐患有奖报告公示牌可与达州市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示牌整合使用,公示牌内要同时张贴达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和企业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并及时发布隐患有奖报告受理情况,及时将企业受理职工隐患报告的事项和奖励金额予以公示,激发广大职工参与隐患报告的热情和主观能动性。

(三)建立企业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台账。各企业要将企业内部报告安全隐患列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五到位”要求严格闭环管理。要通过全省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全过程记录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融入企业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信息化建设重要内容,使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结合,全面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三、严格督导考核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股室和企业要高度重视,全力推动企业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工作。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要将企业内部隐患报告奖励经费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范畴予以保障,重奖激励报告人员,要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内部隐患举报受理、核查、回复、奖励等相关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内部隐患报告各项规定落地落实。

(二)严格督导抽查。各股室要结合“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等工作,在日常到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中将企业建立实施内部隐患报告奖励情况列入必查内容,并作为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教育培训方面监督检查重点。

(三)加强结果运用。各股室要在7月31日前要督促指导辖区和行业领域内重点企业完成企业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建立并实施奖励,8月31日前实现全行业企业内部隐患有奖报告制度和实施奖励全覆盖。我局将把工作推进情况(含是否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组织机构、每月按时报送统计数据、报送的隐患数量和奖励兑现金额以及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企业实施奖励金额、制作奖励公告牌、建立奖励台账等内容),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目标考核考评内容,严格考核奖惩。

 

 

附件:1.达州玖源新材料有限公司隐患排查专项奖惩办法

          2.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管理办法

          3.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管理规定

          4.泸州机场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规定

          5.企业安全生产内部隐患有奖举报公示牌(模板)

 

 

 

                                                                                                                  开江县商务局

                                                                                                  2023年8月8日

附件1

 

达州玖源新材料有限公司隐患排查专项奖惩办法

 

一、目的

推动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扩展隐患排查范围,对隐患或事故(事件)苗头及时发现、报告、处理,确保公司生产安全、经营合规。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达州玖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劳务外包人员。

三、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版)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

《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应急〔2019〕78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

《四川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办法》(川办发〔2013〕54号)

《四川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川质监发〔2017〕19号)

《四川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川安办〔2017〕25号)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手册》,2019.09

《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2022.02

《达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达市府发〔2021〕12号)

《HSE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达州玖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发布

《HSE 事故(事件)管理制度》,达州玖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发布

其他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健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团体标准规范

四、术语和定义

(一)隐患

1.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2.隐患按照整改难易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性,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1)一般隐患是指能够及时整改,不足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隐患。

(2)重大隐患是指无法立即整改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的隐患。

(二)事件

事件是指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其结果未产生疾病、伤害、设备设施损坏或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000元的其他财产损失情况。

五、职责

(一)生产部

1.负责生产装置、工艺质量类隐患处置跟踪。

2.负责每月隐患排查汇总、发文工作。

3.牵头组织季度“巡检之星”和年度“安全之星”的评选工作。

4.负责建立隐患排查奖惩收支台帐。

5.负责对全年隐患排查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工作。

(二)设备管理部

设备管理部是机电仪设备设施隐患管理部门,牵头制定现场隐患处理方案,监督检查隐患处理情况,按照专业技术规范、设备完好标准对消除隐患后的设备设施进行验收把关,负责引进施工单位在新、改、扩建设项目及装置大修等施工作业活动中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三)保运部

负责机械设备设施类隐患的处理工作。

(四)电仪部

负责电气、仪表设备设施类隐患的专业检查及隐患治理工作。

(五)仓储物流部

负责仓储、物流类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

(六)安全环保管理部

安全环保管理部是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健康类隐患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隐患处理过程中安全和环保的教育、指导以及安全监管工作。

(七)财务部

负责隐患排查奖励支出以及将隐患排查处罚金纳入奖池工作。

(八)其他

1.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推进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分管生产、设备的管理人员是生产装置隐患处理的管理人,负责其分管范围内隐患处理所需资源的协调、配置。

六、管理活动与要求

(一)隐患排查管理要求

1.各部门、专业应主动识别、运用与隐患排查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组织员工积极开展日常隐患排查和专业隐患排查工作,涉及影响装置运行的应向运行经理报告,做到及时发现、汇报、处置,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2.隐患排查只奖励发现隐患的第一人,针对发现、处置重大隐患的员工,所在部门可申请总经理特别奖。

3.针对专项排查隐患项目,排查人进行统一归类并注明隐患排查依据,报隐患处理所在部门进行确认、处理,排查人要对处理进度进行跟踪直到隐患消除。

4.各部门每月应对隐患排查奖惩项目进行确认、审核并统一格式和金额,在当月28日前将汇总表报生产部汇总。生产部对隐患排查项目进行核实,确保各部门报送的项目奖惩标准统一。对有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核实的项目,生产部有权将项目退回责任部门重新落实,生产部核定确认后,统一报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批准。

5.各部门应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安排专人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跟踪处理。对不能处理、处理效果不佳以及处理后未达到完好标准的隐患,各专业进行风险评估,落实管理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间,确保所有隐患有计划、有措施进行消除。

6.各专业每月应对本专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在每月设备例会上对出现的各类隐患进行分析。

(二)“巡检(安全)之星”管理要求

1.评选名额:季度评选“巡检之星”≤8名,年度评选“安全之星”≤5名。

2.申报要求:在本季度获得总经理特别奖且单条奖励不少于500元,或本季度隐患排查总金额不低于600元;年度安全之星必须是获得过季度巡检之星员工。专项排查和隐患处置类总经理特别奖不纳入评选。

3.评选依据:根据各部门申报表,按照隐患排查总金额从高到底进行评?。ㄒ既嫘哉?0%、隐患奖励金额占70%),对获得总经理特别奖励的优先评选。

4.评选流程:填写Excel电子版申报表(格式见附录B)→部门初审→生产部组织评审→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发布公示。

5.奖励金额:季度“巡检之星”奖励500元/人,年度“安全之星”奖励2000元/人。

6.申报材料作为评选的必要材料,申报材料的填写应严肃认真,若有敷衍了事等不认真填写的情况,将取消资格;申报材料若有弄虚作假、夸大事实的情形,将取消资格;若申报人在申报期内有违反公司HSE制度或违反“三纪”的情况,将取消评选资格。

7.“巡检之星”及“安全之星”称号,作为员工技能评定、评先选优、岗位晋级的重要依据。

七、奖励和处罚

(一)奖惩基金

隐患排查工作有奖有惩,公司建立隐患排查奖金池。奖励金额一部分为集团单独拨付的年度隐患排查奖励基金,另一部分为隐患排查处罚金(含违反三纪、HSE违章行为的处罚金额)。

(二)奖励

1.对排查出的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健康、质量、能源、生产工艺、物流、发运、劳务、设备、电气、仪控、人员行为、管理等各类隐患,根据严重程度,给予10~2000元奖励。

2.发现并制止“三违”、特殊作业许可手续不合规、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好等隐患给予30~500元奖励。

3.发现技术方案、操作规程不完整或存在缺陷,可进一步优化的,对操作方法、指标或控制方案提出可实施改进的,给予30~1000元奖励。

4.发现公司制度、管理要求等与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不一致的,给予50~500元奖励。

5.主动识别和上报日常作业中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各种有价值的事件,给予100~1000元奖励。

6.处理工艺、设备设施类故障,避免装置停车的,给予100~2000元奖励。

7.处置隐患过程中克服困难、使用新方法、缩短处理时间等,给予100~500元奖励。

8.对于公司各专业计划性安排的专项隐患排查按5元/项进行奖励;针对排查数量≥10条以上的同类型隐患,也可结合排查数量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原则上控制在50~500元。

9.排查/处置隐患奖励金额≥500元的,需报分管领导批准;排查/处置奖励金额≥1000元的,需报总经理批准。

10.隐患排查及处置过程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可申报总经理特别奖。

(三)处罚

1.因维护、保养、巡检不到位等,导致设备、设施失效及故障的,给予50~500元处罚。

2.违反操作规程、违反管理制度,引起生产工艺系统波动、设备停运、产量包装量降低、安全阀起跳等(未造成流程中断)事件,给予100~500元处罚。

3.因备品备件质量原因、检修质量原因等,导致设备故障及重复检修的,给予100~500元处罚。

4.隐患整改达不到标准、目的,给予100~500元???。

5.各部门未建立或更新相关隐患台账,给予责任部门或责任人50~200元处罚。

6.隐患的识别、报告、评估、监控和整改计划未落实的,给予100~500元处罚。

7.对于逾期未完成整改,且未以书面申请延期或进行风险管控的,给予500~800元处罚。

8.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推动不积极、不重视的,拒绝进行隐患整改的,给予100~1000元处罚。

9.各部门隐患排查奖惩项目递交超期的,对责任部门或责任人100元/次处罚。

10.其他需报公司经营班子讨论决定的隐患处罚。

八、监督与考核

(一)安环质管部、生产部对各部门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二)隐患排查奖惩每月按期兑现,随工资发放,并予以公示,保证公平透明,接受全员监督。

(三)如对涉及隐患排查奖惩项目有异议,可提出核查或者进行申诉。

九、记录

(一)《隐患排查奖励处罚表》

(二)《“巡检(安全)之星”申报表》

十、附则

(一)本办法2019年5月首次发布,于2020年7月第1次修订,2021年2月第2次修订,于2022年7月第3次修订,于2023年2月第4次修订。

(二)本办法由生产部负责起草、修订、解释。

(三)本办法自下发之日实施,原办法废止。

 

 

 

附件2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在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风险排查中的主体责任,通过开展动态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结合公司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员工在安全隐患排查方面的奖励(不包括公司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和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术语及定义

(一)安全风险

安全风险是某一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其后果严重性的组合。

(二)安全风险点

安全风险点是指存在安全风险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对安全风险所采取的管控措施存在缺陷或缺失时就形成事故隐患。

(三)事故隐患

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包括以下方面:

1.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

2.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未作明确规定,但企业在风险分析过程中识别出的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安全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四)事故隐患分级

事故隐患可按照整改难易程度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见《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消防)、环保、综治隐患报告制度(试行)》(泸州老窖股发〔2021〕59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能职责

第四条  各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日常隐患排查工作。

第五条  工作评审组

(一)专业评审组由工艺专业安全委员会、职业健康专业安全委员会、消防专业安全委员会、设备专业安全委员会、电仪专业安全委员会、基建专业安全委员会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审核隐患项目、确定隐患等级及奖惩金额。

(二)业务评审组由党委工作部、工会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安全生产管理中心等部门(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审批隐患排查奖惩方案。

(三)工作评审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对上报的隐患线索进行评审,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不力的部门(单位)提出处罚建议,编制隐患排查奖惩方案,经业务评审组审批后报送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兑现奖惩。

第三章  隐患排查整治奖励工作程序

第六条  隐患线索上报

(一)各部门(单位)基层及一线员工发现可能造成事故的安全隐患或潜在安全风险(包括有效制止“三违”行为,不包括自己工作职责范围内的风险),及时在安全环保数字化平台填报隐患信息、隐患线索等相关内容(安全环保数字化平台网址: https://aqhb.1zlj.com/,账号:员工号,初始密码:lzlj@员工号;“风险与隐患”???“隐患治理”???“隐患随手拍”)。

(二)属于本岗位工作场所、生产现场或责任范围内的隐患线索,在填报中选取隐患确认人时,应选择本部门(单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由本部门(单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督促隐患治理工作。

(三)属于非本岗位工作场所、生产现场或责任范围内的隐患线索,在填报中选取隐患确认人时,应选择安全生产管理中心负责隐患排查要素管理的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由安全生产管理中心负责督促隐患治理工作。

(四)各部门(单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于每月25日前,将本部门(单位)员工发现隐患进行统计后交安全生产管理中心。

第七条  奖惩评审

(一)工作评审组办公室负责对上报的隐患线索进行统计,并划分隐患所属专业;专业评审组按隐患专业确定隐患项目、隐患等级及奖惩金额,并编制奖惩方案报业务评审组审批。

(二)业务评审组负责对隐患排查奖惩方案进行审批。

(三)工作评审组办公室负责将经审批的奖惩方案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按《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奖惩办法》(泸州老窖股发〔2022〕21号)规定程序兑现奖惩。

第四章  奖惩细则

第八条  设立专项奖励基金

公司在工资总额中预算全员安全隐患排查专项奖励基金,专门用于公司员工对安全隐患排查的奖励。

第九条  奖励标准

安全隐患排查奖励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两个类别,安全隐患排查奖励标准如下表:

类别

等级

金额(元)

一般隐患

部门(单位)级

A

B

C

50

80

100

一般隐患

公司级

A

B

C

100

150

200

重大隐患

三级

1000

重大隐患

二级

3000

重大隐患

一级

5000

第十条  在隐患排查工作中,同一部门(单位)的所辖责任区域出现两次及以上相同或类似的隐患,视隐患严重性和整改难易程度,扣罚辖区责任人500元,辖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200元。

第十一条  在上报的排查隐患中,如本应属于岗位职责范围的本职工作未履职,且作为隐患上报申请奖励的,不予奖励。

第十二条  员工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将作为公司评选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

第十三条  其他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按照《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奖惩办法》(泸州老窖股发〔2022〕21号)予以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安全生产管理中心。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全员安全隐患排查奖励办法(试行)》(泸州老窖股发〔2022〕77号)自动废止。

 


 

附件3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鼓励员工及时发现报告举报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加强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监督管理,实现“零伤害、零事故”,坚决做到“零违章”,努力实现零隐患”,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实行安全隐患问题报告举报激励制度,坚持“自查自报隐患奖励,外部查出隐患处?!钡脑?。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以下简称隐患)的报告和举报。

第五条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重大隐患参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判定。

第六条  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所有员工均有权报告,包括对非本岗位存在或负责治理的安全隐患;对严重违规违章行为、重大隐患及长期未得到整改的问题隐患进行举报。

第七条  隐患报告举报一般采用微信扫描“北化股份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报告平台”二维码(见附件1)或书面报告方式,需提供报告人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及时核实、整改隐患及兑现奖励。

公司安全环保部及纤维素公司、泵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应将报告举报隐患的方式进行公告。

第八条  报告举报应说明隐患问题所在单位、部位、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及行为人姓名等。

第九条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隐患判定评估工作组,负责安全生产隐患判定、真实性核实、整改任务分配、整改闭环及奖励兑现等工作,成员包括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领导、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质量部、人力资源部、分子公司等单位人员。

第十条  隐患判定评估工作组指定专人负责隐患报告举报信息的收集工作,受理人应对收集的隐患进行书面登记,详实填写《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报告举报处理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 如属已受理过的同一内容及非安全生产隐患的,应向报告或举报人说明。

第十一条  隐患报告举报受理工作人员应采用现场勘查或其他可靠方式核实隐患的真实性,经核实属实的,由受理人员将隐患信息转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

第十二条  隐患判定评估工作组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当月隐患报告举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报告或举报人(主要针对生产一线班长和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奖励。

第十三条  一般隐患报告举报奖励标准为每条20元至50元;重大隐患报告举报奖励标准为每条100元至500元;报告举报隐患为新发现的隐患或具有典型意义,对其他设备、工房和单位具有借鉴意义,奖励标准为每条100元至500元;举报查处人员违规行为的,按处罚额(不含对责任单位领导班子的处罚金额)的50%奖励举报人员,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

第十四条  隐患报告举报奖励实行一事一评、一事一奖,属于同一次报告举报内容可合并填报,奖金从安全生产费用列支,每月评审一次。

第十五条  同一隐患报告举报奖励以第一次报告举报为准,多人联名报告举报同一隐患的,由第一署名人领取并负责分发奖金。

第十六条  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隐患后,应及时将整改情况反馈受理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治理的单位及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考核或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公司鼓励员工自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员工主动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或解决安全方面问题且效果明显的,可主动填报《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报告举报处理表》,经核实后予以奖励。

第十八条  报告举报隐患应当实事求是,不得捏造歪曲,更不得诬告陷害。对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以举报为名干扰正常工作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附件4

 

泸州机场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泸州机场安全生产工作内部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制止、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和排除重大安全隐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办法》等要求,结合机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机场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等的举报奖励。涉及违反人事、纪检、旅客服务等领域的内容,不属于安全举报范围。

第三条  机场各部门、个人(以下统称举报人)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均有权向机场进行举报。举报工作遵循“合法举报、适当奖励”的原则。

第四条  机场安委办(质量安全部)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举报的受理、核查、处理、答复、统计和报告等工作机制。

第二章  举报内容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重大安全隐患是指举报的与机场航空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事件、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止运行、并经过一定时问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机场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规定的原则并结合民航法规,规章进行认定,重点包括以下情形和行为:

(一)谎报或瞒报安全生产症候及以上事件,伪造或故意破坏现场,转移或销毁有关证据、材料的。

(二)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子以整治。

(三)未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特种作业人员未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而上岗作业的。

(四)超能力、超范围、超强度运行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民航规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民航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章  举报渠道

第七条  举报人可通过机场举报投诉邮箱、信箱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受理方式为(通信地址:泸州机场综合办公楼2005办公室;电话:0830-3893380;邮箱;lzozab@126.com;关注“云龙机场安全随手拍”公众号-随手拍-填报信息;机场公司OA-安全服务-安全管理-安全“吹哨”信息登记表,或“我的模板”中安全“吹哨”信息登记表)

第八条  举报人的举报事项应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和部门。否则,一经查实,依法追究举报人责任。

第九条  举报事项不属于质量安全部受理范围的,接到举报后应告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后勤部门举报。

第四章  举报办理

第十条  质量安全部在接收安全生产领域与机场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举报时,应立即对内容进行登记,开展真实性复核,复核完成后应在3日内以电话、书信等方式将复核情况告知举报人。

第十一条  质量安全部应及时核查处理收到的举报信息,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以边调查、边汇报,在分管领导的批准下适当延长调查处理时间,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并在获批延期后5日内告知举报人延期理由。如举报信息内容、涉及面超出质量安全部职责或需要质量安全部回避的,由机场安全生产委员会另行指定部门或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十二条  调查结束后,调查组将调查结果和处理建议呈交机场安全生产委员会审理处置?;“踩被嵊Ω莸鞑榻峁拖喙刂ぞ?,结合实际提出处理要求或处理决定。质量安全部应将处理结果于处理决定做出后3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

第五章  举报奖励

第十三条  经调查举报事项属实的,机场对有功的实名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

(一)核实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的,奖励500元。

(二)核实判定为一般安全隐患的,奖励100元。

(三)核实判定为其他类型(其他风险、作风问题、违规违章行为、良好的安全建议),根据贡献程度奖励 50-200元。

(四)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对最先实名举报人进行一次性奖励。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由实名举报的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奖金。

第十四条  下列举报不适用于本规定的奖励:

(一)正在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安全隐患。

(二)部门已开始整改或已向局方报告隐患整改方案的。(三)匿名举报或未留下有效联系方式的。

(四)举报内容与调查结果有较大差异的。

(五)举报未提供具体证据的。

(六)机场已调查处理的。

(七)重复举报的。

(八)举报受理部门依法认为不应奖励的?;「鞑棵偶叭嗽狈⑾职踩煊蛭シㄎス嫘形椭卮蟀踩嫉?,应依法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报告部门负责人及时处理。负责人未及时或有效处理的,相关人员的举报才可纳入奖励范围。不得以举报代替应依法履行的职责。质量安全部认为举报人举报的事项不适用本规定奖励的,应告知举报人不予奖励的决定及理由。

第十五条  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举报人应在45日内凭有效证件到质量安全部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奖金者,视为放弃领奖权利。

第六章  工作纪律

第十六条  参与举报处理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妥善保管和使用举报材料,严格控制有关举报信息知悉范围,依法?;ぞ俦ㄈ撕戏ㄈㄒ?,未经其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其姓名、身份、联系方式、举报内容、奖励等信息,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被举报部门或人员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行为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  审计考核部定期对举报奖励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受理举报事项、未按时限要求及时办结、奖励落实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安全考核。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机场每年安排2万元民航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资金,纳入专项资金管理,用于支付受理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事项。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机场安委办负责解释。

 

 

附件5

 

企业安全生产内部隐患有奖举报公示牌(模板)

 

XX企业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公示牌(参考模板)

安    全    第    一    预    防    为    主

公示一

内容:达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所在县安全生产举报途径。

公示二

内容:XX企业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 企业隐患内部报告途径。

?隐患举报奖励公示栏 2023年X月

1.X月X日,第一车间员工XXX报告........存在安全隐患,经安全科核查属重大事故隐患,奖励500元;

2...........;

3............;

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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