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开江县名人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23L057******
住所:开江县新宁镇****
法定代表人:谢**
2023年6月27日,我局在全国12315平台上收到投诉。投诉人称于2023年6月27日17:04分左右在开江县***名人超市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了川娃子牛肉烧椒酱,在食用时发现该商品是过期食品,希望我局核实解决商家售卖过期食品问题。2023年6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开江县名人超市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在该超市经营场所内调料区靠墙角位置从下往上第四层的货架上发现有待售的3瓶牛肉烧椒酱(产品名称:牛肉烧椒酱;净含量:230g;生产日期:2022/08/26;保质期:9个月),均已超过保质期,并处于销售状态。报经领导批准,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物品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报经领导批准,我局于2023年7月5日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办理有营业执照,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主要从事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百货销售等经营活动。当事人于2022年10月27日从双流区鑫辉食品经营部购进牛肉烧椒酱(产品名称:牛肉烧椒酱;净含量:230g;生产日期:2022/08/26;保质期:9个月)9瓶,购进价格9.20元/瓶,购进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购进后即摆放在货架上对外销售,销售价13.80元/瓶。因当事人未及时清理下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导致已超过保质期的3瓶牛肉烧椒酱仍摆放在货架对外销售。经核实,上述食品超过保质期后于2023年6月27日对外销售了2瓶。综上,当事人共经营超过保质期的牛肉烧椒酱5瓶,货值金额69元,违法所得27.60元。在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后,当事人即主动联系投诉人,说明情况并予以经济赔偿,相互达成谅解。
上述事实,主要有投诉单、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照片,当事人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询问笔录,涉案商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购进票据复印件,当事人的商品销售流水台账、采购收货单,微信记录等证据材料予以佐证。
2023年8月15日,我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开市监罚告〔2023〕315号),依法告知当事人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我局认为,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规定,已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
鉴于当事人在案件查处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数量及货值金额均较小,违法时间较短;案发后积极联系消费者并予以经济赔偿,互相达成谅解,主动消除和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第九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积极配合市场监督规定的情形?!敝娑?,本着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以及综合裁量的原则,决定对当事人予以减轻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牛肉烧椒酱3瓶;
二、没收违法所得27.60元;
三、???5000元;
上述罚没款合计15027.60元(大写壹万伍仟零贰拾柒元陆角)。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当事人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缴款书并前往中国农业银行开江支行办理缴款业务。逾期不缴纳??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三项的规定,每日按??钍畹陌俜种哟Ψ??,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开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万源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