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规定,编制开江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省、市、县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医疗服务、健康知识科普等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全年发布工作信息52条、医疗服务36条、决算28条、公示公告6条、政策解读2条,处理群众举报投诉261余件。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2023年,未接到任何单位及个人的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严格落实“三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实行专人负责制,点对点做好政府信息跟踪、维护,充分保证政府信息管理规范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平台维护工作机制。明确专职信息员与网络评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总体维护、信息发布及咨询答复,努力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建立健全监督保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开江县卫生健康局保密制度汇编大全》,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责任到人,做好运维保障,及时整改问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制度,明确责任要求,积极畅通渠道,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收集、吸纳群众评议意见和建议,持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准确、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上的统一要求进行及时、高效的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还存在信息公开数量偏少、信息公开不全面、公开渠道比较单一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门工作人员,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开江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信息,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