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二、服务内容
城乡居民在户籍地、港澳台居民在居住地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
四、实施依据
1.《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
2.《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3.《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1号)。
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2〕75号)。
五、实施主体
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六、办理条件
年满16周岁以上非全日制在校生及未参加其他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内地(大陆)居民在户籍地办理参保登记,港澳台居民在居住地办理参保登记。
七、申请材料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2.户口簿;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八、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户籍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网 厅: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sc.hrss.gov.cn/scggfw;
2.四川政务服务网
http://www.sczwfw.gov.cn/;
手机端:四川人社。
九、服务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十一、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网 厅:个人登录“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办理情况查询”进行查询;
手机端:登录“四川人社”→“业务办理情况查询”进行查询。
十二、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三、咨询方式
1.开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统筹股电话:0818—7272038;
2.咨询服务热线12345。
十四、备注
1.该业务可在户籍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2.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该业务可代办,代办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原件。
4.该业务可在全?。ǔ啥际谐猓┤我簧缁岜O站旎股昵?。
5.在成都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按照成都市相关政策执行。
1.2参保人员减少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参保人员减少。
二、服务内容
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停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办理养老保险停保登记。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四、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2.《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
3.《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8号)。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
五、实施主体
省、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六、办理条件
参保单位应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职工停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与城乡居民因各种原因申请办理停保登记。
七、申请材料
(一)办理情形
1.企业办理需提供:材料清单第1项;
2.灵活就业人员与城乡居民办理需提供:材料清单第2项;
3.机关事业单位办理需提供:材料清单第1项。
(二)材料清单
1.企业单位:《四川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停保登记申报表》(网上申报无需提供),
机关事业单位:《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八、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户籍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网 厅: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sc.hrss.gov.cn/scggfw;
2.四川政务服务网
手机端:四川人社(限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办理)。
九、服务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十一、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网 厅:法人登录“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申报流程进度查询打印”进行查询;
个人登录“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办理情况查询”进行查询;
手机端:登录“四川人社”→“业务办理情况查询”进行查询。
十二、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三、咨询方式
1.开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统筹股电话:0818—7272038;
2.咨询服务热线12345。
十四、备注
1.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护照。
2.服务对象为自然人时,该业务可代办,代办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四川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停保登记申报表》中登记的“停保原因”实时共享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作为认定失业原因及支付失业保险金、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依据;对失业原因有异议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重新认定;“停保原因”为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或用人单位辞退的,单位需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作为补充扫描材料。
4.用人单位为离职职工办理停保登记后,职工需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保缴费的,应自行按照“1.7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事项办理参保登记,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完成缴费。
5.该业务可在全省任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6.在成都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按照成都市相关政策执行。
7.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减少由法人办理。
1.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二、服务内容
参保人员死亡、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应当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
四、实施依据
1.《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
2.《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2〕75号)。
五、实施主体
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六、办理条件
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出现参保人员死亡、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七、申请材料
(一)办理情形
1.参保人员死亡注销通过死者社会保障卡领取的提供:材料清单第1、2、3、4、5项;
2.参保人员死亡注销无法通过死者社会保障卡领取的提供:材料清单第1、2、3、4、5、6、7项;
3.丧失国籍注销提供:材料清单第1、8、9、10项;
4.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注销提供:材料清单第1、10、11项。
(二)材料清单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2.遗属待遇领取人有效身份证件;
3.参保人员死亡时间材料;
4.死亡待遇领取人与死者的亲属关系材料;
5.法院判决书(失踪后法院宣判死亡的提供);
6.遗属待遇领取人银行账户;
7.已征得其他亲属同意申领的委托书;
8.本人护照;
9.国内注销户籍证明;
10.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账户;
11.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证明。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八、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户籍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九、服务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十一、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十二、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三、咨询方式
1.开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待遇核发股电话:0818—5289356;
2.咨询服务热线12345。
十四、备注
1.该业务可在户籍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2.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该业务可代办,代办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原件。
4.在成都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按照成都市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