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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商务局关于印发《全县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强安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开江县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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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室、执法大队: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全县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强安 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开江县商务局          

2024年4月30日        

全县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强安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开江县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基础,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地落实,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以高水平安全护航商务领域高质量发展。按照县安办“强安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强安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各股室、执法大队要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深刻汲取近年来安全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扎实推进“强安2024”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监管,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做好隐患排查整治。通过专项行动,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杜绝较大事故、遏制一般事故、减少事故发生,为全县商务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带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抓住“关键少数”,在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行业领域企业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各股室按行业管理要求进行检查,按照共性问题集中处理、个性问题具体解决的要求,对企业实行分类指导,综合治理,全面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各企业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各企业要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对于未开展排查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要按照事故对待,查清问题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加强企业各类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要求开展;是否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各行业股室要督促行业企业严格把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严格落实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

(三)持续推动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违规动火动焊作业行为,重点检查行业企业、作业人员是否深刻汲取近年来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现场管理监护,严格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是否组织开展电气焊设备“回头看”,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是否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禁聘用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上岗作业。

(四)强化应急预案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组织健全完善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形成常态化机制,特别是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要坚决打击整治安全疏散条件不足,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深化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各股室要根据分管行业领域实际,聚焦“关键少数”“双控机制”、重点环节以及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主要安全风险开展检查,全面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日常安全工作清单》,实行照单操作,闭环管理,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能力。

(六)刚性落实“四不放过”专项检查要求。各股室、执法大队要严格落实《关于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要求的工作措施》要求,举一反三开展事故隐患专项检查或专项整治,组织区域内同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改和警示教育,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将落实情况作为检查内容。

四、实施步骤

采取“企业主动排查治理 专项监管执法检查”方式,分阶段突出重点进行。

(一)第一阶段:全面部署自查自改(即日起至2024年4月底)

制定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重点检查企业名录库和一般检查企业名录库,聚焦本行业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迅速印发至相关企业,督促企业全面认真对标对表自查自改,凡是在自查阶段已发现并按“五落实”要求列入整改计划并实施整改的问题隐患,监管检查时可不再列入发现问题清单。

(二)第二阶段:集中监管安全检查(2024年5月至9月)

各行业股室要合理安排安全检查时间,将专项行动与日常检查有机结合。认真开展检查。在专项行动期间全覆盖,每月检查企业数不少于2家。

各股室负责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工作。要细化措施,明确分工,扎实开展专项行动,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三)第三阶段重点:巩固提高(2024年10月)

各股室要全面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经验,紧盯所属行业领域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认真开展回头看回头查活动,不断改进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水平和效能。各股室要提炼经验做法,于10月20日前将所属行业开展情况发送至执法大队。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严格落实监管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狠抓专项行动工作质效,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将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商务领域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执法震慑。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执法协作,合理分工负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凝聚工作合力。依法实行“一案双查”或“一案多查”(既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又查人员责任不落实),严格落实联合惩戒、举报奖励等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要求,形成“查处一家、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执法威慑效果。

附件:全县安全生产“强安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统计汇总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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